近日,我们的运营经理在浏览国外区快链新闻时,竟然发现“IBO”的版本不止一个。很多项目都打着“IBO”的旗号,堂而皇之地招摇过市。那么,这些都称为“IBO”的项目,各自有哪些区别呢?
我们都知道,“IBO”的提法来源于 ico。如果不是因为 ICO 作孽太多,IBO 也不会很早就得见天日。IBO 的首次应用是在 FIBOS 项目上。FIBOS 是 EOS 的一个侧链,正因为 IBO概念的提出,FIBOS 在 2018 年主网上线后短短一周内,就募集到 80 多万个 EOS,成为那一年币圈的宠儿。
那么,IBO 究竟是何方神圣,能在一时间引发诸多关注呢?IBO 的全称是 Initial Bancor Offering。其中,这个“Bancor”是 IBO 的核心所在。简单说,Bancor 是一个类似准备金的东西。不过,这个“准备金”不是法币,而是 Bancor 项目方发行的 Token。准备金缴纳后就必须锁定在 Bancor 协议里。也就是说,如果项目方要发 Token,必须按照固定的比例,抵押一定价值的另一种 Token 作为准备金,然后通过智能合约实现 Token 的发行和流通。而且,这个过程不需要任何人或任何机构的参与,全程都由智能合作制约。同时,因为之前众筹到的资金全部锁在了 Bancor 协议里,因此可以接受任何投资者的监督,确保了项目运作的阳光、透明。
目前,国内已经有少数的 IBO 交易机构正在或即将运行。追币就是其中一家 IBO 交易所。以 IBO 著称的交易所,与传统加密货币交易所相比,会有几点不同。首先,资金更加安全和透明;其次,实现了人机交易,保证了足够的交易深度;第三,避免了高昂的上币费和市值管理成本;最后,交易更加公开、透明,让操作币值成为历史。
那么,我们在文章一开头提到的其他几种“IBO”又是什么来路呢?首先,请看 Reddit 上的一篇文章:
这篇文章中提到的 IBO 中的“B”,并不是我们熟知的 Bancor,而是 Bounty。可以翻译为“赏金”。这又是什么意思呢?文章大意是:
区快链行业的大多数初创公司目前使用称为 ICO 的众筹方法。可 ICO 经常会导致 token 的不公平分配,而且很有可能触发拥有大量数字货币者的抛售。最终结果是市场受到操纵,少数人赚钱,大多数人当韭菜。因此,虽然看上去 ICO 曾经在几分钟内就筹集数百万美元,但这种火爆是以伤害普通用户的利益为代价的。并且给加密货币的未来带来了不利影响。
这就是为什么像 UCASH 这样的项目,分销者使用了创新的“初始赏金发行”(IBO)。用户可以通过获取赏金来获取 Token。奖励范围从注册帐户、到翻译白皮书、再到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宣传文章。我认为,这种初始赏金发行的 IBO 模式能够帮助有效和公平的 token 交易。
对此,网友的回复是“你怎么知道他们背后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呢?”“如果白干活了咋办呢?”
确实,这种脱离了 Bancor 思想的变相式的 ICO 发行,是不能从技术上确保项目方的胡作非为的。再看另一种“IBO”:
这篇文章提到的 IBO 中的“B”是“Business”,暂时可以翻译为“首次业务发行”。文章说,IBO(首次业务发行)是一种新的投资流程。它包括三个要素:Contractat(发起人)、Bitup-Agency(项目创始人、追随者和管理者),以及贡献者(投资者)。这篇文章还强调说:
在这个首次业务发行的 IBO 模式下,白皮书、用户协议、和项目摘要被上传到项目方的网站,并在那里生成 IBO 证书。这个证书是一个交互式文档,包含有关项目的完整且不断更新的信息。该证书可供所有 IBO 的参与者使用,并按时间顺序动态更新。
我们可以看到,这仍然是一种变种的 ICO 项目。为了保持项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,项目方需要大量的“人力”去推动项目的进展。无论是发起人、追随者还是管理者、投资者,这种以“人治”为理念的项目运作观念,不仅与区快链时代的风貌完全不沾边,并且还会增加项目的额外风险。
历史上,每当一个深入人心的观念开始流行时,都会出现大量鱼目混杂的“伪概念”。当伦琴在 19 世纪发现了 X 射线的电离辐射现象的几十年间,欧陆和北美的众多商家通过炒作“X线无处不在且有害”的伪概念,发明出各种 X 射线防护外衣、防护裙子、防护内衣、防护眼镜、防护玻璃等等,卖给与 X 射线无涉的大众,大发其财。
今天的区快链行业也是如此。从 ICO、各种伪 IBO、再到 IEO,就像当年的 X 射线防护内衣一样,看着新鲜,其实都是资本逐利的工具而已。说起 IBO,只有 Bancor 才是维系普通投资者利益的”正宗 IBO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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